動力小船與他船碰撞後,應於不甚危害其船舶及船上人員之範圍內,對於其他船舶、船員及旅客應盡力救助,如違反致造成人員傷亡或影響航行安全者處收回駕駛執照之處分,該處分自繳交執行之日起算多久期間?
- (A)二個月至四年
- (B)三個月至五年
- (C)四個月至六年
- (D)五個月至七年
正確答案:(B) 三個月至五年
解析船員法規定碰撞後各船在不甚危害自身的範圍內,應盡力救助其他船舶、船員及旅客,準用於動力小船駕駛。違反致造成人員傷亡或影響航行安全,依第84條之4收回駕駛執照,期間三個月至五年。
記憶提示:收回執照:三個月至五年
出處:船員法第74條;船員法第84-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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