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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動力小船 ・ 海事法規 ・ 駕駛證照資格行為等 ・ 第 01-027 題

動力小船駕駛如有擾亂船上秩序影響航行安全及私運槍械、彈藥、毒品或協助偷渡人口之行為者,處收回駕駛執照之處分,該處分自繳交執行之日起算多久期間?

  1. (A)一個月至三年
  2. (B)二個月至四年
  3. (C)三個月至五年
  4. (D)四個月至六年
正確答案:(C) 三個月至五年
解析船員法第84條之4把擾亂船上秩序影響航行安全,以及私運槍械、彈藥、毒品或協助偷渡人口,都列為收回駕駛執照的事由,期間自繳交執行之日起算三個月至五年。本題選項排列不同,正解在 C。

記憶提示:收回執照:三個月至五年

出處:船員法第84-4條

這題同時出現在:自用動力小船 01-027、營業用動力小船 0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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