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駕駛如有擾亂船上秩序影響航行安全及私運槍械、彈藥、毒品或協助偷渡人口之行為者,處收回駕駛執照之處分,該處分自繳交執行之日起算多久期間?
- (A)一個月至三年
- (B)二個月至四年
- (C)三個月至五年
- (D)四個月至六年
正確答案:(C) 三個月至五年
解析船員法第84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明列擾亂船上秩序影響航行安全,以及私運槍械、彈藥、毒品或協助偷渡人口,遊艇駕駛有這些行為就收回駕駛執照。第2項規定收回期間自繳交執行之日起算三個月至五年。刑事責任另依各該法律處理。
記憶提示:走私偷渡:收回3月至5年
出處:船員法第84條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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