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駕駛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使用遊艇製造、運輸、販賣毒品及施用毒品之器具者,其所使用之動力船艇,依下列規定應如何處理?
- (A)扣留一年
- (B)扣留五年
- (C)扣留十年
- (D)沒收
正確答案:(D) 沒收
解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9條第2項規定,犯第4條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或器具之罪所使用的水、陸、空交通工具,一律沒收。遊艇屬於水上交通工具,用來運毒就會被沒收,不是暫時扣留後發還。
記憶提示:運毒的船,直接沒收
出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9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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