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駕駛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下列多少年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多少元以下之罰金?
- (A)僅科罰金一百萬元
- (B)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不併科罰金
- (C)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百五十萬元
- (D)不罰
正確答案:(C)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百五十萬元
解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5項規定,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器具雖不是毒品本身,但用船運送一樣構成犯罪,所以「不罰」或「僅科罰金」都錯。
記憶提示:毒品器具:一到七年,一百五十萬
出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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