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小船・遊艇駕照題庫免費刷題
營業用動力小船 ・ 海事法規 ・ 船員證照資格等 ・ 第 01-027 題

動力小船駕駛在航行中不論遇何危險,雖駕駛對於放棄船舶有最後決定權,但如未經諮詢船上重要人員之意見,仍不得放棄船舶,違者如肇致並造成人員傷亡或影響航行安全。處收回駕駛執照之處分,該處分其自繳交執行之日起算多久期間?

  1. (A)一個月至三年
  2. (B)二個月至四年
  3. (C)三個月至五年
  4. (D)四個月至六年
正確答案:(C) 三個月至五年
解析船員法規定,航行中不論遇何危險,非經諮詢各重要海員意見不得放棄船舶,但船長有最後決定權,這條準用於動力小船駕駛。違反而造成人員傷亡或影響航行安全者,收回駕駛執照,期間自繳交執行之日起算三個月至五年。

記憶提示:收回執照3個月至5年

出處:船員法第73條;船員法第75條之7;船員法第84條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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