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製造、使用之最大起飛重量25公斤以上遙控無人機,何人可提出合併型式檢驗及實體檢驗之申請?
- (A)製造者。
- (B)操作人。
- (C)所有人。
- (D)設計者。
正確答案:(C) 所有人。
解析自行製造、自己使用的25公斤以上遙控無人機,沒有另外的製造商或設計者可送驗,所以由所有人申請合併型式與實體檢驗。現行管理規則第15條第2項將此稱為「特種實體檢驗」,同樣由所有人向民航局申請,合格發給特種實體檢驗合格證。
記憶提示:自造自用:所有人申請
出處: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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