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駕駛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決確定多少個月以上之有期徒刑者,即不得擔任遊艇駕駛?
- (A)一個月以上
- (B)三個月以上
- (C)六個月以上
- (D)九個月以上
正確答案:(C) 六個月以上
解析船員法第75條之2第2項規定,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決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確定者,不得擔任遊艇及動力小船駕駛。這三類犯罪都與船舶可能被用來運送違禁品或走私有關。
記憶提示:槍毒走私判六個月以上
出處:船員法第75條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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