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小船未依規定將設備整理完妥而航行者,由航政機關對動力小船所有人或駕駛作下列何處分?
- (A)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B)停止航行
- (C)警告
- (D)記過
正確答案:(A) 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解析設備沒有整理完妥就出航,違反小船航行條件中的「依規定將設備整理完妥」,依船舶法處小船所有人或小船駕駛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救生衣、滅火器等設備平時就要放定位、保持可用。
記憶提示:設備不妥罰三千至三萬
出處:船舶法第74條;船舶法第9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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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船舶法第74條;船舶法第9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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